交易条款说明书
■安排旅行合同的目的
本公司受旅行者的委托,通过代理,中介,传达等业务为旅行者提供交通,住宿,饮食等设施安排的申请服务。
■预约申请时的要求
同时有多数旅行者参加时,请选出一位代表作为预约申请者,有关合同缔结之事宜本公司将视预约申请者为全权代表来办理有关旅行业务。
■预约申请方法和旅行合同的成立
请在预约申请画面上填写必要的事项。
预约申请表的发送和预约受理邮件的接收不能代表旅行合同的成立。
确认了旅行者有意申请预约之后,并在旅行者收到本公司发送的预约完成邮件时刻,此旅行合同尚被视为成立。
■有关旅行费用的支付
旅行者直接支付给所利用的每个设施。但是,要根据各设施的规定。
■旅行合同的解除
由客人的原因造成预约取消的场合,每个设施将按照其有关规定收取取消费。
1)取消预约时,请利用预约受理邮件上记载的密码和预约申请时的邮件地址进入旅行者的画面办理取消手续。也可以在回复本公司的预约受理邮件及预约完成邮件时注明取消预约之意图。
取消预约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成立。
- ・利用日的前一天(除周六・日)下午5:30(日本时间)为止,由旅行者提出取消预约并在旅行者收到本公司传去的预约取消完成邮件的那一时刻起。
- ・由主办方决定取消行程,且本公司将取消事宜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旅行者之时。
2)由于以下的事由旅行取消时,不收取取消费。
因天灾地变・战乱・暴动・政府机关的命令・交通运输及住宿设施等而停止提供旅行服务,旅行的安全不能顺利实施或在不可能性极大的情况下。
■本公司的责任
1)本公司在履行安排旅行合同时,如果因本公司或主办方故意或过失而使旅行者造成的损害将由本公赔偿。但是,只限损害发生日起2年以内(行李在14日以内)通知本公司的场合。而且,对于行李损害的赔偿限额为每人15日元(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受此制约)。
2)由以下所列事由使旅行者受到损害时,原则上本公司对于前项所述的将不负责任。
- ① 由于天灾地变・战乱・暴动并且因此而造成的旅行日期的更改或中止
- ② 由于交通运输・住宿设施的事故・火灾并且因此而造成的旅行日期的更改或中止
- ③ 由政府机关的命令及传染病的隔离而造成旅行日期的更改或中止
- ④ 在自由行动中的事故
- ⑤ 食物中毒
- ⑥ 盗难
- ⑦ 由于交通运输机关的晚点・交通堵塞・日程的更改・路线的变化而造成的旅行日程的更改・缩短在目的地的滞留时间
■旅行者的责任
- ・由于旅行者的故意或过失使本公司造成损害时,应由旅行者进行赔偿。
- ・旅行者须积极利用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并且应该努力去理解对于合同书里记载的旅行者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安排旅行合同的内容。
- ・旅行开始后,如旅行者发现合同里记载的有关旅行服务内容与实际不相同时,应迅速通知本公司。
■有关个人隐私情报的管理
旅行者所提供的有关个人隐私本公司将按有关个人隐私政策进行妥善管理。
■有关安排旅行合同条款事宜
该条款里没有规定的事项是根据本公司旅游业条款(安排旅行契约部)的规定。如果需要该旅游业条款的旅行者,请向本公司申请,或从这里查看。
在您接受此旅行合约时,请务必详读交易条款说明书、旅行条款书、各社的手册記载内容等。
此外,在您接受旅行合约时,需领取旅行条款说明书或者将其列印出来。